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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合工业和阿塞拜疆产品认证中心建立合作伙伴为中国企业出口阿塞拜疆提供高效的AZS认证服务
来源: | 作者:pmt1ac5e9 | 发布时间 :2020-01-14 | 2169 次浏览: | 分享到:
阿塞拜疆内阁指出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关系和执行政府间贸易和经济协定要求,首先要确保按照国际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自1993年1月1日起,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在经济封闭的前苏维埃共和国中已开始申请产品认证。 为了防止经济损失并加速建立阿塞拜疆国家AZS认证体系

阿塞拜疆产品认证-AZS认证

AZ?RBAYCAN  AZS sertifikatla?d?rma 


解决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部长办公室的问题

阿塞拜疆内阁指出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关系和执行政府间贸易和经济协定要求,首先要确保按照国际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自1993年11日起,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在经济封闭的前苏维埃共和国中已开始申请产品认证。

为了防止经济损失并加速建立阿塞拜疆国家认证体系,阿塞拜疆共和国内阁决定:

1、自199411日起申请产品安全认证,以保护人类生命或健康、环境和国家财产权益免受直接或重大危害或重大损害。

2、批准国家认证制度的规定。

3、批准要保护(附加)的产品清单。

4、应委托商务部、公司负责人、企业、生产单位、协会、企业和各种所有权形式的业务结构的制定和实施适当措施,以确保认证的有效性。

5、委托阿塞拜疆政府在一个月内制定并监督与有关部委、机构和组织商定的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以协调和实施认证活动。

第一副总理阿马多夫(V.Ahmadov)

1993年71日,巴库

343号


关于阿塞拜疆国家认证制度

背景资料

主要规定

本文件定义了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对产品(过程,服务)进行强制性和自愿性认证的基础,公共管理机构,特别授权机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企业家和认证的其他参与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本文档中使用了符合ISO / MEC 2指南和ISO 8402-86的以下定义,术语和定义:

认证-授权机构确认产品(服务,过程)是否符合规范文件的要求;

合格证书-第三方的活动,可以可靠地证明已经按照特定的标准或其他法规文件正确保证了产品过程和服务;

强制性认证-由专门授权的机构确认产品(过程,服务)是否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要求;

自愿认证-由制造商(承包商,卖方,供应商),产品消费者(消费者协会和工会)以及公共机构(以下简称为客户)主动进行的自愿认证;

规范性文件-反映产品和服务要求及其质量评估方法的标准,卫生规范和规则或其他文件;

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用并可供广大消费者使用的标准;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机构采用的标准,可供广大消费者使用;

合规性信息-有关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法规文件的信息,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认证系统-具有用于合规性证的特定管理方法和规则的系统;

相似产品(过程,服务)的认证-某些具有相同标准,规则和方法的产品,过程和服务的认证体系;

认证机构-合格认证机构;

合格证明书-根据认证系统规则正确发行的文件,表明必须正确识别的产品,过程和服务才能确保其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法规文件;

合格标记-根据认证系统规则发行和应用的指定标记(在认证领域),表明要求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法规文件;

认证系统成员-依照给定系统规则运行并有机会参与系统管理的认证机构;

认可-任何认证活动的官方认可;

认可实验室-测试实验室因其对特定类型的产品(过程,服务)或特定类型的测试进行测试的能力而得到官方认可;

专门授权机构-认证机构,经认可的测试实验室以及其他企业,组织和部门(部门),管理特定对象的认证系统,并通过对测试实验室的认可和认可而对特定对象进行认证以及公共管理机构;

安全-没有不可接受的损坏风险;

环境保护-防止产品,过程或服务的负面影响的环境保护;

生产认证-由认证机构或其他专门授权的机构对产品生产(服务的执行)是否存在必要和必要条件的官方确认,并确保认证过程中所验证要求的稳定性;

检验控制-控制认可的认证机构,测试实验室以及认证产品及其生产的活动;

客户-申请特定类型(品牌)产品认证的企业,组织,公民;

专家审核员-经过一种或多种类型的认证活动而获得认证和许可的人。

质量体系-一套确保整体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认证方案-合格认证期间第三方活动的流程和程序。

1.一般规定

1.1.认证目的

1.1.1.出于以下目的进行认证:

防止发布或销售直接或间接威胁或严重影响人类生命或健康、环境和国家财产利益的产品(过程,服务);

协助消费者选择产品(过程,服务);

为阿塞拜疆共和国企业和企业家参与国际经济、科学和技术合作以及国际贸易创造条件;

1.2.国际条约

1.2.1.如果阿塞拜疆共和国国际条约规定了国家认证制度规定以外的其他规则,则应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则。

2.认证活动的一般要求

2.1.认证体系的目的和条件

2.1.1.通过建立认证系统来组织认证活动。这些系统定义了认证规则,同时考虑了生产,类似产品(过程,服务)的交付(执行),国际体系和协议的要求。

2.1.2.法人和个人有权制定自己的认证体系或就加入现有体系做出决定。

2.1.3.创建认证系统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认证对象以及要认证的监管文件的类别和类型;

认证的规则和方法应在给定的系统中定义

2.1.4. AZS国家认证体系的建立和运作符合现有规范和法规,以确保在国外对阿塞拜疆AZS证书和合格标记的认可,并与国际、区域和其他国家的国家认证体系进行相互交流。

2.1.5. AZS国家认证系统向授权认证功能的公共机构、测试实验室、其他国家组织和企业开放。

2.1.6.与其他任何认证系统一样,消费者、公共组织、认证机构、测试实验室以及所有其他感兴趣的企业和组织、个人、系统(包括其规则,系统参与者,认证)都使用AZS国家认证系统并免费获得有关认证结果的信息。确保商业信息的机密性。

2.1.7.阿塞拜疆AZS国家认证系统的官方语言是阿塞拜疆语。系统中使用的文档(订单、协议、行为证明、证书等)以阿塞拜疆语言注册。应客户要求,可以提供任何语言的文件副本。

2.1.8.除了阿塞拜疆AZS认证产品(流程,服务)之外,还可以提供程序和其他科学技术产品以及组织技术和信息系统。

2.2. 阿塞拜疆AZS国家认证体系的结构

2.2.1阿塞拜疆.AZS国家认证系统的组织结构如下:

国家认证中心;

经认可的类似产品认证机构;

认可的测试实验室(中心);

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可机构;

2.2.2.阿塞拜疆国家认证中心的职责是:

在与有关立法和行政机构互动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在国家使用,开发和改进认证的一般政策;

在共和国组织和协调认证活动;

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主管当局就认证问题进行互动,并在必要时确保共和国参与这些组织的工作。

2.2.3.该系统中包含的机构的组成,认证参与者的职责和责任以及特定系统中认证费用的报销形式和金额,由负责获得国家标准化,计量和专利局批准的机构确定。

2.2.4.阿塞拜疆国家认证中心:

为所有体系,结构,认证,合格标记和AZS国家认证系统定义一般结构和操作原则;

协调所有认证系统的互动;

由所有有关方面的代表委托认证机构和测试实验室(中心)进行认证,以及对专家审核员的认证和对其活动的检查;

维护国家AZS认证系统国家注册簿;

确定认可,认证和认证的定价;

审查有关认证和认可结果的申诉;

在没有给定产品(过程,服务)的认证机构的情况下,它执行该机构的功能;

提供所有相关方对认证信息的访问;

监控对系统规则的遵守情况;

将其职能委托给特别授权的机构。

2.2.5.声称获得AZS国家认证系统认可的组织和实验室(中心)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性应使得行政从属,财务状况应排除对其员工产生商业、行政或任何其他影响的可能性,并且可能无法影响客户或其他相关方进行的认证或测试的结果。

可以将国有,租赁,合作社和其他形式的所有权认证为测试实验室。

根据AZS国家认证系统的规则,拥有资源和书面程序的组织和企业,包括股份公司和协会(例如SRI和国家反垄断和消费者市场机构的领土组织),可以被认证为认证机构。

2.2.6.希望获得认证并充当认证机构的组织必须正式声明,他们已按照许可协议采用了AZS国家认证系统中规定的所有规则和程序。

2.2.7.阿塞拜疆国家认证中心必须向制造商(执行者),贸易组织,消费者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有关认证系统、其监管机构以及证书、合格标记和适用规则的信息。

2.2.8.除商业机密信息外,要求认证系统负责的机构将有关认证的规则和方法告知有关各方。非商业秘密信息清单应由认证机构确定并报告有关各方

2.3 认证机构

2.3.1.负责认证系统的公共当局被认为是认证的授权机构,其权限范围如下:

确定合并产品(过程,服务)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认证的一般原则;

制定加入国际和地区认证体系的决定,并就相互认可认证结果达成协议;

代表阿塞拜疆共和国处理与外国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关系中的认证问题。

2.4.认证和合规标志

2.4.1.如果认证机构在对产品(过程,服务)进行认证时做出合格的决定,则向客户颁发该产品(过程,服务AZS合格证书(许可)。

2.4.2. AZS国家认证系统中使用的合格证书以规定的方式注册。国家认证局向“许可证和许可证”门户网站提供有关注册许可证的信息资源的披露。

2.4.3. AZS国家认证系统中使用的遵从AZS标记受法律保护。

2.4.4.禁止非法使用AZS合格标记。

3.关于有安全要求的产品(过程,服务)的强制性认证

3.1.强制认证条款

3.1.1.产品(过程,服务)必须经过强制性认证,以保护人类生命或健康,环境和国家财产利益

3.1.2.产品文档(过程,服务)应进行修订,以包括对人类生命或健康,环境和国家安全的要求,但存在产品(过程,服务)使用,存储和运输的风险。

3.1.3.在所有情况下,强制性认证都包括进行测试以确定产品(过程,服务)的性能,并进行检查以确保在整个生产过程中都遵循这些要求。

强制性认证测试必须使用相关法规文件中定义的方法,在有关认证体系认可的测试实验室(中心)中进行,如果没有,则由认证机构确定。

3.1.4.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清单由阿塞拜疆共和国内阁批准,并至少每年审核一次。

3.1.5.国家和授权认证机构有权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原材料、材料和补充产品进行强制性认证,以确保其规范性和规范性。

3.2 实现与强制性认证有关的产品(过程,服务)

3.2.1.具有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不得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出售给零售店或消费者以直接使用,如果:

如果未提交认证;

尚未通过或不符合法规文件要求或其他认证要求;

如果未满足认证要求,以及证书已过期或已被终止(吊销)。

禁止出售标有标志的产品或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

3.2.2.企业有权在未经认证的情况下(如果出口国法律允许)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外销售产品,以及出于其他目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允许对人的生命或健康,环境和国家财产利益的直接或重大威胁,或者应允许重大损失。

3.3.授权机构对产品(过程,服务)进行强制认证的权利

3.3.1.相似产品(过程,服务)的认证机构具有以下权利:

签发AZS合格证书,并在产品上贴上AZS合格标志标签的权利;

对所附产品的认证规则和方法进行检查控制;

吊销或中止向其颁发的AZS合格证书和许可证。

认证机构负责类似的产品(过程,服务):

证明结果的客观性;

披露AZS认证过程中收到的信息的机密性;

针对那些希望获得证书的人违反平等权利的行为。

3.3.2.AZS国家认证系统中经认可的测试实验室(中央)有权仅针对给定系统中的认证进行测试。

经认可的测试实验室(中心)应提供:

胜任的测试和结果验证;

检查实验室是否符合认证要求的可能性;

测试结果的机密性。

3.3.3.专家审核员必须按照AZS国家认证系统制定的程序进行认证和注册。

3.4在强制认证的情况下制造商(供应商、贸易组织)的职责

3.4.1.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向零售企业和消费者销售产品的企业有以下义务:

确保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构不受阻碍地履行其职责;

如果认证产品不符合法规要求或AZS证书到期,或者AZS证书已被认证机构终止或吊销,则暂停或暂停其实施;

及时通知认证机构有关认证产品的技术文档或生产工艺流程的变化。

3.5进口产品AZS认证

3.5.1当就直接在阿塞拜疆共和国使用的产品进口订立合同时,产品条款必须由国家认证机构认证。

3.5.2获得的国家证书或公认的外国证书和合格标记应与货物报关单一起提交给海关管制局,并被视为允许将货物进口到阿塞拜疆共和国领土所必需。

3.6强制认证的经费筹措

3.6.1强制性认证费用的补偿由客户按照国家关税制度确定的费率进行。

4.违反认可的认证机构,测试实验室(中心)以及制造商,卖方的强制性认证规则的责任

4.1.经认可的认证机构和测试实验室(中心)负责:

不合理地签发AZS合格证书;

用于提供不正确的产品测试结果;

多次颁发AZS合格证书

如果有重复的产品测试结果。

4.2.生产者(执行者),贸易组织负责:

未经强制性认证而必须进行强制认证的产品的销售;

在不符合认证监管文件要求的情况下销售产品(过程,服务);

出售暂停或禁止的产品;

未通过认证或不符合法规文件要求的产品(过程,服务),以及证书有效期届满或取消时的合格标志违规使用。

4.3.在以下情况下,官员应对违反认证规则负责:

企业(制造商,供应商)违反本文件第4.2节的规定,并妨碍进行认证产品检查的人员;

如果认证机构和经认可的测试实验室(中心)有以下行为:

有偏见的认证测试结果和协议记录不正确;

违反认证的规则确认产品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文件,签发非认证产品的合格证书。

阿塞拜疆共和国部长内阁1993年71日第343

1994年11日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清单

清单

1.肉,肉制品,牛奶和奶制品

2.鱼和鱼产品

3.家禽,鸡蛋

4.谷物,面粉

5.面包和面食产品

6.咖啡,茶和香料

7.天然蜂蜜

8.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9.牲畜和植物油

10.脂肪

11.人造黄油

12.糖,糖果和甜食

13.啤酒,汽水,醋

14.

15.烟草和烟草制品

16.婴儿车

17.婴儿玩具车(三轮车,脚踏车)

18.玩偶

19.其他婴儿玩具

20.婴儿奶嘴,橡胶手套

21.游泳用橡胶面罩,橡胶轮胎

22.裤子,内衣,睡衣,服装

23.组合,裙子,抽婴儿纺织品

24.儿童使用的T恤,羽毛和类似纺织品

25.新生儿和学龄前儿童内衣

26.儿童套装和沐浴箱-

27.儿童裤子和袜子

28.婴儿鞋

29.合成洗涤剂和家用化学品

30.橡胶手套以及医疗用橡胶手套

31.容量不超过1 kW的变压器,民用航空的未指定除外

32.带有电动机的家用电动机械

33.电热水器,负荷式电热水器,地板采暖设备,房间取暖器,干手机,电熨斗以及其他家用电热水器

34.电动电话机

35.用于连接,断开和断开电路或将其连接到电源线的电气设备(电源开关,开关开关,电流切割器,继电器,淬火插头,插头和插座,电源灯,接线盒等)。电压不超过1000 V

36.拖车,半拖车和其他固定车辆及其零件

37.医药,外科,牙科和兽药中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其他电子医疗设备,视觉设备

38.家用洗衣机

39.电动机和发电机(民用)除航空的设计外

40.家用焊接机

41.记录器和其他记录器

42.煤气灯和电灯

43.绝缘电缆,电缆和互连的零件,无绝缘电气零件

44.无线电电视设备

45.汽车以及特殊类型

46.橡胶充气轮胎

47.木材涂料和类似的木材涂料,不论是否燃烧

48.加热炉,加热器,厨房炉灶和瓷砖(包括锅炉集中供热),配件,烤箱,炉灶,电加热器和有色金属的类似电器

49.冰箱和其他制冷和冷冻电气设备或其他类型的加热设备

50.硫酸铵

51.曝光和突出显示的电影

52.调节植物发芽和生长的杀虫剂,灭鼠剂,除草剂,消毒剂及其类似物

53.烘干机和洗衣机

54.洗碗机

55.加工机械

56.元件和一次电池

57.仪器

58.无线电电话,无线电报,无线电和电视发射机和接收机

59.熔断保险丝和溶剂包装纸

60.带有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辅助引擎的自行车

61.两轮和其他机动自行车。

62.婴儿车及配件

63.游艇和其他运动,休闲车,船只和独木舟

64.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面具除外)

65.矫形调整

66.电力仪表

67.电动乐器

68.步枪,用于运动,狩猎和目标射击

69.切割工具和用于无动物切割或除雪工具的刀架

70.电视屏幕上显示的视频游戏

71.摩托车帽

72.焊接钢瓶

73.金刚石仪器

74.电压大于36 V的家用电源

75.家用和真空泵,空气和气体压缩机

76.家用洗衣机

77.家用木工机床

78.发光灯

79.电池

80.家用电钻

81.家用圆锯

82.家用电器中使用的高压抛光工具

83.剃毛机器,大于36 V的电压供电

84.输出声音的声音输出设备电压大于36 V

85.示波器,光谱仪和其他电测控装置和设备(电表除外)

用于检测α射线,β射线,γ射线,x射线,宇宙射线和其他电离射线的设备和装置

86.对目标无害的步枪和运动shot弹枪

87.小口径手枪

88. 弹枪子弹

89.照明设备

90.用铁或射流制成的游戏机(自动焊接设备除外)

91.化妆品和香水产品

92.医用试剂和化学试剂

93.汽车的所有备件

199471日起受保护的产品清单

1.白兰地,香槟,葡萄酒和葡萄酒产品

2.婴儿食品罐头

3.婴儿食品用牛奶

4.家用餐具-铝,铸钢,镀铜,采矿,镀锌

5.聚乙烯克隆及其产品

6.人造皮肤及其制品

7.家用塑料制品的种类

8.矿物肥料

9.油漆和清漆产品,胶水,腻子

10.家用电器

11.视听设备

12.家用空调

13.家用电动泵和压缩机

14.电器和马达

15.农业机械

16.筑路机械

17.油田设备

18.窗户和汽车玻璃

19.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及其合金

20.家具产品

21.家用燃气具

22.家用水暖产品

23.布材料

24.亚麻酚醛

25.炼油产品

26.织物纤维

27.针织内衣

28.皮革及皮革制品

29.皮革和毛皮制品

30.鞋子

31.孵化器

32.天然气和压缩气体

生木和次生森林资源

医用免疫生物制剂

消防安全领域的认证产品和服务

清单

 

产品组别

产品种类

1

2

1.消防车

灭火器,消防车,消防水带车,消防车(泡沫灭火,粉尘灭火,气体灭火,脉冲灭火,气水灭火) 燃气消防车,防水消防车,烟雾驱动消防车,消防站,软管消防车,通讯和照明消防车,自动消防车,消防船,消防车(飞机,直升机),灭火器(挂车,便携式车辆),自卸车,消防泵

2.消防器材

消火栓,火杆,消防水带托盘,消防水带(压力,吸力),水带齿轮,集水器,水带分离器,消防柱,抽水消防过滤器,消防水管,水,泡沫 ),消防水力,搅拌器,软管盒,软管鼓,软管弯头,连接器软管开关,软管火花塞,消防软管,软管,软管刷,点火器,软管, 消防斧,消防栓,水和泡沫桶

3.消防设备

滑动式消防梯,攻击梯,木梯,内置式消防梯,救援软管,跳跃床垫和救援亚麻,救援绳,自救工具

4.个人消防员防护

消防头盔,消防管,防热服,灭火器,灭火器呼吸器

5.灭火器(自动,手动,大容量和地面灭火器,模块化)

水灭火器,洒水灭火器,排水灭火器,泡沫火器,氮气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

6.灭火器(便携式,移动式)

水灭火器,空气泡沫混合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粉尘灭火器,冷水灭火器,碳燃烧器

7.火灾预警装置

手动自动火灾报警器(热,火,烟,放射性同位素光学器件),火灾传感器,火灾报警器

8.灭火器

易燃粉末,灭火器和气体灭火器,泡沫发生器

9.防火物品,材料和产品

地毯和地毯产品,地垫,泡沫板,塑料产品,清漆和油漆,胶粘垫,吊顶材料,隔热和成型材料,防火外墙和结构 ,窗户,门,舱口,盖),电器,电缆产品,天然气电器,桑拿设施,桑拿施工套件

10. Ya?ay?? evl?ri10.房屋

F?rdi, ??xsi, idar? tabeli, d?vl?t

11. ?ctimai bina v? qur?ular11.公共建筑和构筑物

Mehmanxana, motel, kempinq, yataqxana, idar?, konstruktor v? layih? t??kilatlar? binalar?, ofis, bank, s??orta, arxiv, kitabxana, muzey v? s?rgi, istirah?t m?rk?zl?ri, konsert zallar?, teatrlar, kinoteatrlar, filarmoniya, klub, stadion, a??q v? ?rtülü idman zallar?, k?rp?l?r v? u?aq ba??alar?, m?kt?bl?r, m?kt?b-internatlar, m?kt?bd?nk?nar mü?ssis?l?r, professional-texniki m?kt?bl?r, müt?x?ssisl?rin haz?rl???, t?krar haz?rl??? v? ixtisaslar?n?n art?r?lmas? üzr? t?dris mü?ssis?l?ri, institutlar, universitetl?r, laboratoriya binalar?, m?i??t xidm?ti binalar?, topdan v? p?rak?nd? sat?? mü?ssis?l?ri binalar?, restoranlar, kafeteriya, barlar, stasionarl?, ambulator-poliklinika müalic? binalar?, Auditorlar Palatas?tek, süd m?tb?xi, müalic? vannalar?, sanatoriyalar, sanatoriya-profilaktoriyalar, istirah?t-sa?laml?q mü?ssis?l?ri, sa?laml?q kompleksl?ri, bütün n?v n?qliyyat ü?ün va?zallar, s?rni?inl?r? xidm?t g?st?r?n kontor v? n?qliyyat agentlikl?ri, kassa pavilyonlar?, milli ad?t v? ?n?n?l?rin yerin? yetirilm?si binalar?, d?fn bürolar?, m?nzil-istismar, yan??n depo v? ?ox funksiyal? binalar

12. S?naye mü?ssis?l?ri12.工业企业

?stehsalat binalar?, s?naye mü?ssis?l?rinin qur?ular?, inzibati-m?i??t, avtomobill?rin saxlanmas? v? xidm?t üzr?, yük v? minik avtomobill?rinin saxlanmas? üzr? a??q v? ?rtülü dayanacaqlar, hidrotexniki qur?ular, elektrik stansiyalar?, sahil v? d?niz neft-qaz ??xartma obyektl?ri, d?mir yollar?, avtomobil yollar?, d?mir v? avtomobil yollar? tuneli, metropolitenl?r, magistral boru k?m?rl?ri, ??h?r v? ya?ay?? m?nt?q?l?rinin ?razisind?n ke??n boru k?m?rl?ri, aerodromlar, s?naye n?qliyyat?, qazanxana qur?ular?, istilik x?tl?ri, anbarlar, saxlama anbarlar?, soyuducular, neftin, neft m?hsullar?n?n v? s?x?lm?? qaz?n yeralt? saxlama anbarlar?, yan??n depolar? v? sair

13. K?nd t?s?rrüfat? mü?ssis?l?ri13.农业企业

K?nd t?s?rrüfat? m?hsullar?n?n saxlanmas? v? istehsal? üzr? bina, qur?u v? otaqlar, istilikxanalar v? parnikl?r, maldarl?q, qu??uluq v? heyvandarl?q bina v? otaqlar?, anbarlar, soyuducular   href="#_edn19" [19]

划线已经废除。阿塞拜疆共和国部长内阁于2003年716日第343号决议附录510111213段(2003年第7号法律,第390条) 删除。

16 iyul 2003-cü il tarixli 90 n?mr?li Az?rbaycan Respublikas? Nazirl?r Kabinetinin q?rar? (Az?rbaycan Respublikas?n?n Qanunvericilik Toplusu, 2003-cü, № 7, madd? 390) il? 343 n?mr?li q?rar?na 5 n?mr?li ?lav?nin 10, 11, 12 v? 13-cü b?ndl?ri ??xar?lm??d?r.

阿塞拜疆AZS认证申请要求提供评估文件:产品说明书/手册,产品照片,ISO9001证书,海关编码,其他各国证书:CE,CB,EAC等

阿塞拜疆
AZS认证程序:
文件资料经过认证中心初步评估后会给出报价,然后签订合同,支付预付金50%,认证中心开始认证活动,给出草稿检查,草稿确认OK后,然后签发证书扫描件,通知支付尾款,收到全部的费用后安排证书原件邮寄。

AZS大陆联系:021-36411223   eac@cu-tr.org   手机/微信:1862186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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