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测试认证集团/海关联盟EAC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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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合工业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俄语区域产品认证专家
关于承压的设备安全性CU-TR 032-2013 032 EAC 符合性声明,032 CU-TR Declaration
适用范围
1、本技术规定为开发(设计)制造的承压设备规定了安全要求,以保护人身和健康,财产,防止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2、本技术规定涵盖以下类型的设备:
a)用于在压力环境下介质是气体、液化气体和蒸气的容器以及用于第1组工作环境并具有: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高于0.05MPa,容量大于0.001m3,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容积值超过0.0025MPa?m3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20 MPa,容量大于0.0001 m3至0.001 m3。
第1组工作环境下,介质用气体的容器类别列于本技术规定附录1的表1中
b)用于气体介质容器,液化气体溶液,用于第2组工作环境的蒸汽: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在0.05MPa以上,容量超过0.001m3,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乘积值超过0,005MPa·m3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超过100MPa,容量大于0.0001 m3至0.001 m3。
第2组工作介质用气体容器的类别见本技术规范附录1的表2
c)用于第1组工作介质中液体的容器,具有: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在0.05MPa以上,容量超过0.001 m3,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容积值为0.02MPa·m3
第1类液体和工作介质用容器类别列在本技术规定附录1的表3中
d)用于液体容器,用于第2组的工作介质,并具有: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m3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大于100MPa,容量大于0.0001 m3至0.01 m3。
第2类用于液体工作介质的容器类别见本技术规范附录1的表4
e)容量为0.002 m3的锅炉,用于生产温度高于110℃或蒸汽压力高于0.05MPa的热水,以及容量大于0.002 m3的直接燃烧容器。
蒸汽和热水锅炉及直接燃烧容器的类别见本技术规定附录1的表5
f)管道,其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在0.05 MPa以上,公称直径大于25mm,用于气体和蒸汽,用于第1组的工作介质中。
用于气体和蒸汽的管道类别,用于第1组的工作介质,见本技术法规附录1表6。
g)管道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超过0.05 MPa,公称直径大于32 mm毫米,公称直径大于100 MPa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乘积,用于气体和蒸汽,用于组内工作介质。
适用于气体和蒸汽的管道类别,用于第2组的工作介质,见本技术法规附件1表7。
h)最大允许工作压力高于0.05MPa,公称直径为25mm,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为200MPa·mm的管道设计用于液体并用于第1组工作介质中。
第1组液体和工作介质设计的管道类别见本技术规范附录1的表8
i)管道的最大允许压力为500 MPa?mm,专为液体设计,用于组工作介质2。
本规范附件1表9列出了第2类液体和工作介质设计的管道类别
j)耐压项目的设备(组装单元)及其组件
k)公称直径为25 mm的阀门(用于第1组工作介质的设备),公称直径为32 mm的阀门(用于组2的气体介质的设备),公称直径为200 mm的阀门(用于液体,用于第2组的工作介质。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超过50MPa,容量大于0.0001 m3至0.001 m3。
第1类液体和工作介质用容器类别列在本技术规定附录1的表3中
本“技术规则”附件1的表1列出了用于气体和用于第1组工作环境的容器类别。
j)设备(组件单元)的元件及其承压部件;
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配件(用于工作环境为第1组的设备),公称直径大于32mm的配件(用于第2组工作流体、气体的设备),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配件(用于液体和用于第2组工作环境的管道);
m)显示压力安全装置;
n)压力室(医疗除外);
o)设备安全装置。
本技术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a)除用于压力控制站或压缩机站的设备外,主要用于运输天然气、石油和其他产品的主要管线、内陆和本地配送管道;
b)瓦斯分配网络和瓦斯消耗网络;
c)特别设计用于核能领域的设备和放射性介质的设备;
d)根据工艺过程或在蔓延高温合成方式过程中燃烧并在其内产生爆炸压力下运行的容器;
e)特别设计用于海运和河船及其他浮动设施和水下应用的设备;
e)铁路运输、机动车辆及其他运输工具的车辆制动设备;
g)特别设计用于飞机和其他飞机的容器;
h)防御装备;
i)不是独立容器的部分机器(泵或涡轮机外壳、蒸汽缸、液压、内燃机、空气机器和压缩机);
j)医疗压力容器;
l)带气雾分配器的设备;
m)高压电气设备(开关柜,分配器,变压器和旋转电机)的壳体;
n)过压运行的电力传输系统(电缆电源产品和通信电缆)元件的外壳和外壳;
o)从非金属柔性(弹性)护套制造(制造)的设备;
n)用于排气或吸入气体的噪声抑制器;
p)用于碳酸饮料的容器或虹吸管。
法规第6条,合格评定 第46条,47条、48条、第49条、第50条。第51条规定:
46、压力设备符合本技术规定要求的符合性声明CU-TR Declaration按以下方案进行:
a)方案1d适用于第一类和第二类连续生产的压力设备,申请人按照本技术法规第45段规定的一套文件进行生产控制,并采取措施确保生产过程设备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测实验室或经认可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接受和注册符合性声明CU-TR Declaration;
b)方案2d适用于第一类和第二类的一批设备(单件),申请人按照本技术法规第45段规定的一套文件,在检验实验室或经认可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样品检验,接受和注册符合性声明CU-TR Declaration;
c)方案3d适用于第一类和第二类设备的连续生产和第一类和第二类设备的部件,申请人按照本技术规定第45段规定的一套文件,执行生产控制并采取措施确保生产过程设备和部件的要素符合本技术规定的要求,在认可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样品的检测接受和注册符合性声明CU-TR Declaration;
d)方案4d适用于第一类和第二类的设备要素单批次和第一类和第二类设备的组成部分,申请人形成本技术规定第45条规定的一组文件,认证测试实验室,接受并注册符合性声明CU-TR Declaration;
e)方案5d适用于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的设备,在以下情况下,在运行地点进行使用整体连接的准备工作:
在设备运行现场安装设备之前,不可能全面进行测试;
在设备的开发(设计)和制造(生产)中,本技术规程第36段规定的标准,包括没有适用标准的创新设备。申请方案5d时,申请人形成本技术规定第45段规定的文件,进行生产管理,并采取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确保设备符合本技术规定的要求,并向认证机构发送设备类型研究申请;
认证机构考虑到从申请人收到的文件,对设备类型进行研究。如果申请人没有采用本技术规定第36条规定的标准,认证机构评估了按要求规定更换这些标准要求的可能性。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对设备类型的研究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样品研究作为所有后续设备的代表;
检查提交的文件,测试样品或设备的主要(关键)部件;
向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批准的统一格式的压力设备类型测试结果颁发符合性声明。被认定为压力设备符合本技术规定要求的充分证据,压力设备的符合性声明被用于验证是否符合国家控制(监督)当局进行的本技术规定的要求; * 46.5.6)
申请人接受EAC 符合性声明CU-TR Declaration,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注册。
47、根据方案1d,3d和5d宣布合规性时,申请人可以按照其领土内的成员国的立法,作为企业法人或制造商授权人法律进行注册。
根据方案2e和4d声明遵守情况时,申请人可以按照海关联盟的成员国的立法,作为企业法人或制造商、销售商或授权人的法律进行注册。